
关于开展再生物资回收行业
专项保密检查的通知
各再生物资回收站(点):
市委保密委员会将组织市国家保密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工商局以及各相关乡镇政府,对全市再生物资回收行业进行专项保密检查。主要是检查党政机关、涉密单位周边再生物资回收行业中,是否收存了涉密文件、图纸、光盘、音像制品等国家秘密载体,以及机关、单位产生的不宜对外公开的内部资料等。请各站(点)对照相关规定(见附件),严格自查自纠,并主动配合专项检查。
中共汨罗市委保密委员会
2013年7月8日
再生物资回收场所保密须知
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,堵塞泄密漏洞,防止国家秘密载体在销毁环节中泄密事故的发生,特制订本须知:
一、什么是国家秘密?国家秘密是指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,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、经济、国防、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事项。根据国家秘密事项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关联程度可划分为绝密、机密、秘密三级。
二、什么是国家秘密载体?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、数据、符号、图形、图像、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涉密文件、资料、书刊、图纸、数据光盘、硬盘、U盘、MP3、MP4等存储介质。
三、各再生物资回收店(点)严禁收购记录国家秘密的载体,以及党政机关、单位产生的内部资料。
四、各再生物资回收店(点)在经营时如发现有单位或个人出售国家秘密载体及党政机关、单位的内部资料,应拒绝收购并立即报告市国家保密局(电话:5222875)和市公安局(110)。
五、各再生物资回收店(点)非法交易国家秘密载体和党政机关、单位的内部资料,保密行政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,并视情节作出处理,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相关条款摘录
《刑 法》
刑法第111条规定,为境外的机构、组织、人员窃取、刺探、收买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,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刑法第282条规定,以窃取、刺探、收买方法、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、机密的文件、资料或者其他物品,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《保密法》
第四十五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、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,应当予以收缴。
中共汨罗市委保密委员会
2013年7月8日
责编:huangmin
来源:|0
感知生态之变丨母亲河重现生机与活力
【新思想引领新征程】乡村旅游蓬勃发展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
回响丨义立天地
习近平同巴西总统卢拉通电话
文脉华章丨暑期“博物馆热”,跟着总书记探寻中华文明
一习话丨“积极促进产业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”
总书记的人民情怀 | “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”
今日辟谣(2025年8月12日)
下载APP
分享到